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正在各个产业升级或转型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核心作用,通过数据分析和挖掘,可以为产业优化和用户服务体验带来巨大改进。随着数据需求的大规模爆发,“数据集市”类的平台不断涌现。但是,由于数据蕴含着大量原始和真实信息,相应的“数据黑市”暗潮涌动。
CCF YOCSEF于2015年9月19日在京举办题为“‘数据集市’抑或‘数据黑市’”专题论坛。英特尔中国研究院院长吴甘沙研究员、工信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软件与信息服务研究部副主任陈新河先生、亚信智慧数据公司大数据云平台部总经理何鸿凌先生做了主题报告,CCF YOCSEF委员、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肖永红、北京云基地大数据实验室合伙人郑毅担任发言嘉宾。论坛由CCF YOCSEF AC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董笑菊,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CEO齐红威和奇虎360首席隐私官、副总裁谭晓生主持。
论坛专家与参会者就如何在保障“数据集市”正向发展的同时,避免和限制“数据黑市”危害社会和用户、保证数据交易的合法性及防止信息泄漏和隐私侵犯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形成如下主要观点:
实现数据安全可控
数据包含这大量原始和真实信息,为防止信息泄露和隐私侵犯,一是应对数据进行脱敏,匿名化,去标识化处理;二是通过同态加密数据库、多方联合数据库、多方安全计算等处理手段来保证数据的安全使用。
数据流动才能产生更大价值
因为数据可以无损复制,所以说我们的数据如果说一家的数据可以提供给其它的99家用,同时可以用到99家的数据,这样激发出数据的网络效应,我们的数据其实是在成为一个N的平方,我们创造出比原来充分利用所有自己的数据资源更大的一个价值。数据流动才能产生网络效应,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我们现在做的实践就是我们想尽量的减少数据流动过程中的摩擦力,并且抑制在数据流动的外部性。
数据交易未来之路:数据权益交易
数据交易存在很多问题,主要问题之一是数据定价,数据定价受很多因素制约,如数据的稀缺性,同样的数据不同的买家得到的价值是不同的。对运营商来说,对交易的数据应区别定价。陈新河认为未来大数据的交易方式,应该是数据权益的交易,获得权益以后分成。
如何避免数据“黑市”
“数据黑市”主要是指法律明确禁止的一些数据的交易。现在已经有一些法律明确带客户隐私信息的数据是永远不允许公布的,还有一些法律并没有明确的,但是在道德的层面上确实是不允许公开的数据,以前我们主要对大型企业进行规制,未来小企业越来越多,我们应该从道德立法和技术方面齐头并进对业务进行规制。
相关资料下载链接:
吴甘沙-数据市场的现在和未来 [PDF]
陈新河-数据交易之惑[PDF]
何鸿凌-阳光下的数据流动 [PDF]
合影(点击下载)
英特尔中国研究院院长吴甘沙作报告
工信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软件与信息服务研究部副主任陈新河作报告
亚信智慧数据公司大数据云平台部总经理何鸿凌作报告
Panel讨论(左起谭晓生、肖永红、吴甘沙)
Panel讨论(左起郑毅、何鸿凌、陈新河)
执行主席董笑菊(左)和齐红威(右)主持论坛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