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在AIGC时代的混合创作权属判定的边界在哪里?
2025-05-22 阅读量:0 小字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技术的快速发展为知识产权创作带来巨大的革新,但同时也引发了混合创作权属界定适应性等全新挑战。自然人通过提示词与AIGC协同创作的知识产权,其权属边界、归属逻辑及法律修订路径仍存在广泛争议。

图1 与会嘉宾合影

2025年4月26日下午,由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主办、CCF YOCSEF苏州学术委员会承办的活动“知识产权在AIGC时代的混合创作权属判定的边界在哪里?”(编号:CCF-Yo-24-19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以下简称审协江苏中心)成功举办。活动聚焦于“AI创作权属边界”,旨在通过探讨责任界定、权利分配和法律演进三大核心议题,回应AIGC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争议。

本次活动由CCF YOCSEF苏州副主席张绍群(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助理教授)和CCF YOCSEF苏州AC委员李华康(西交利物浦大学人工智能与先进计算学院副教授)共同担任执行主席。本次活动邀请到金杜律师事务所刘家瑞国际合伙人、兰迪律师事务所陈梦园资深律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董炳和教授、审协江苏中心电学部人工智能室吕鑫副主任、智慧芽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张海华助理总裁担任引导发言嘉宾,围绕三个核心议题展开深度引导与思辨。活动还汇聚了来自南京大学全球知识产权研究院、美国Perkins Coie律师事务所、苏州市版权局、百兰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上海智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苏州高新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恒程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苏州科豆汇科技有限公司、西交利物浦大学影视与创意科技学院等多个律师事务所、企业和高校的专家学者和青年科技人员代表,共计40余人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强调平等参与、观点碰撞与深度交流,围绕三个核心议题“责任界定:AIGC混合创作中的责任归属如何划界?”、“权利分配:混合创作成果的多方权益如何实现价值量化?”、“法律演进:现有制度框架需要何种范式革新?”展开自由发言与集体思辨。与会人员从知识产权审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法律法规判定等视角充分讨论AIGC技术给知识产权创作带来的便利性和合规性,有望推动相关生态的健康发展。

开场发言

4月26日下午一点,活动在审协江苏中心七号楼一层会议室准时开场。执行主席张绍群与李华康共同致欢迎辞,介绍了自身背景并感谢与会嘉宾的到来。出席本次活动的嘉宾涵盖了专利审查机构、专利代理机构、专利法律事务所及政策法律研究的高校专家学者,以及青年科技创作人员代表。

图2 执行主席张绍群与李华康共同致欢迎辞


随后,审协江苏中心总审查师李彦涛和南京大学全球知识产权研究院创建院长邵科教授做开场发言。重点突出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审协江苏中心举办AIGC与知识产权的热点话题活动,讨论知识产权的权属问题对于维护创新市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能影响整个创新生态的建设。


图3 审协江苏中心总审查师李彦涛做开场发言


随后,CCF YOCSEF苏州16-17主席王涛(星科智汇(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对YOCSEF的发展历程与文化理念做了简要介绍,重点突出了YOCSEF的责任、激情、平等价值观,直呼其名、自报家门、守时抢麦的论坛规则。

图4 YOCSEF 苏州16-17主席王涛做YOCSEF文化分享


接下来,执行主席李华康简要介绍本次活动议题背景。他指出,随着大模型技术的迅猛发展,60%的设计岗位已经常态化使用AIGC辅助创作,其中包括新闻写作、广告设计、影视效果等更为广泛的领域。于此同时紧随OpenAI的纽约时报案后,国内的“2023年AI文生图第一案”、“2025年常州法院《伴心》案”、“2025年山海关AI文生图侵权案”等AIGC创作权属案件也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活动设置三大思辨议题,接下来围绕这三大议题展开讨论。下文将提炼发言者的核心观点,隐去具体身份,回归思辨本质。


四、思辨问题一:责任界定:AIGC混合创作中的责任归属如何划界?在多角色协作背景下,如何构建"过错→责任"的精准映射机制?

首先,本场思辨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国际合伙人刘家瑞律师做引导发言。刘家瑞指出,AIGC混合创作的责任界定需区分技术、商业与法律三个维度。在责任归属方面,他强调AI本身不具备法律人格,责任主体始终是人类,具体分为数据获取、数据投喂、成果应用三个阶段:在数据获取阶段,若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作为训练数据,可能涉及复制权或商业秘密侵权,但全球趋势倾向于将训练数据视为合理使用,以避免阻碍AI产业发展;在数据投喂阶段,需警惕作品拆分、视频切条等行为可能构成的侵权风险,平台需建立技术过滤机制;在成果应用阶段,若生成内容直接复制或商业化使用他人作品,需根据用户行为判定责任,AI仅作为工具存在。他特别指出,当前法律滞后于技术发展,需通过典型案例推动责任认定标准的细化,平衡创新激励与权利保护。

图5 刘家瑞律师做引导发言

接着由本场思辨嘉宾兰迪律师事务所陈梦圆资深律师做引导发言。陈梦园以工业设备服务商C、广互奥特曼案和杭互奥特曼案作为出发点,指出责任认定标准需结合角色功能(数据提供/算法设计/平台服务)、技术特性(如算法是否内置侵权倾向)及行为性质(主动训练/被动响应)进行综合判断。可以设计一个技术、法律、行业的责任分层机制。技术层面方面,平台应建立“生成前合规筛查”机制(如敏感词过滤、版权库比对),但需平衡审查成本与技术可行性;法律层面上,明确开发者对算法系统性风险的责任(如开源框架缺陷导致侵权时,开发者需承担补充责任);行业实践方面,推动制定AI创作伦理准则,例如设定“创造性贡献阈值”,区分人类主导与AI主导成果的法律后果。

图6 陈梦园律师引导发言

有学者指出,他们的创作团队在人工智能应用方面已有诸多实践,涵盖了直接使用AI及借助Laura工具的创作方法。他认为,在创作过程中,过度依赖已有图片并非明智之举,创新思维与个人视角才是关键。同时,他也强调了版权意识的重要性,明确指出若使用已知版权图片进行创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他还提到,用户在享受技术便利的同时,也应对其行为负责,确保合法合规地运用AI技术。

另外一位相关部门的管理者指出,在非商业用途下,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通常可视为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然而,若涉及复制或商业化利用,则需对侵权责任进行具体分析。在判定侵权责任时,应区分用户责任与技术责任。由于技术问题的复杂性,责任的界定往往较为困难。他建议,可以通过设定原则或标准来防止侵权行为的扩大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侵权责任。他还强调了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应给予更大的支持,以促进技术的持续发展。

另一位学者指出,当前对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侵权与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给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带来了风险。他认为,如果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被认定为侵权,将会对未来的技术进步造成阻碍。因此,他建议在法律层面上明确界定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边界,以期为技术创新提供清晰的指导。

同时,也有学者强调,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人机协作的具体比例对版权归属有重要影响。她提到,当前的知识产权法尚未明确规定AI参与创作的版权归属问题,这给教育者和创作者带来了困惑。因此,她建议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合理、合规地使用AI工具,明确创作过程中各方的责任和权利。她还呼吁在教育和管理层面加强对AI工具使用的指导,同时推动法律政策的完善,以解决人机协作创作中的版权归属问题。

更多的律师们提出在处理AI知识产权案件时需要更多实践性的思路和方法。

面对上述问题,讨论中产生了多项建设性内容:

  • 建议在创作开始前,明确各方对创作内容的贡献比例和版权归属,签订书面协议以规避后续纠纷。
  • 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对上传的训练数据和生成内容进行版权筛查,确保不侵犯他人版权。
  • 在法律层面明确AI训练数据的合理使用范围,避免因数据使用不当而引发的侵权诉讼。
  • 利用区块链等技术手段记录创作过程和版权归属,提供不可篡改的证据链,便于责任追溯。
  • 建立多方协作机制,包括创作者、平台、法律专家等,共同制定行业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总体来讲,大家明确了AIGC混合创作中的责任归属问题复杂,涉及创作者、平台、数据提供者等多方角色。构建"过错→责任"的精准映射机制需要明确版权归属、建立审核机制、合理使用原则、利用技术手段辅助以及多方协作机制。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规避侵权风险,促进AIGC技术在知识产权创作过程中的健康合理应用。

图7 议题一讨论环节


思辨问题二:权利分配:混合创作成果的多方权益如何实现价值量化?权属分割应从"贡献识别"性转向"利益分配"性?

首先,本场思辨由苏州大学董炳和教授做引导发言。他在讨论混合创作成果权属分配时指出,人工智能因不具备法律人格,无法成为权利或责任主体,故讨论应聚焦人的责任与权利。他提出,人机混合成果的权利归属需区分场景:若无人工干预,则无权利归属;若有人类参与,需结合具体参与程度(如创作独立性、技术方案创新性)进行个案判断,而非机械量化贡献比例。其核心观点强调从“贡献识别”转向“利益分配”,主张通过法律程序明确举证责任分配,并遵循技术中立原则,即法律仅规制社会效果而非技术手段。同时,他提醒需平衡商业利益与法律风险,通过公证存证等技术手段固定证据,以应对维权挑战。最终目标是构建适应技术发展的权属分配机制,在保护创新的同时兼顾多方利益。

图8 董炳和教授做引导发言

接着由本场思辨嘉宾审协江苏中心电学部人工智能室副主任吕鑫做引导发言。她在发言中指出,针对混合创作成果的权利分配问题,需根据人工智能在创作中的角色和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对于AI作为辅助工具的普通申请,其创造性贡献仍应归属于自然人(如提供核心问题定义的使用者);对于AI随机生成技术方案的申请,因其技术目的非保护创新且易引发专利丛林效应,审查时应谨慎评估其对现有技术范围的影响,并探索建立公共查询平台及许可机制防止权利滥用;在强人工智能自主生成技术方案的场景下,现行专利制度面临失效风险,需突破传统“贡献识别”框架,转向“利益分配”导向,通过设立独立法律主体、衍生权利类别或公共领域归属等方式重构权属规则。她强调,法律演进应兼顾技术特性,既要激励AI研发(如赋予开发者特别权利),也要防范技术失控(如纳入公共领域),最终实现多方权益的动态平衡。

图9 吕鑫副主任做引导发言


在关于“AIGC混合创作中的权利分配与权属分割”讨论中,与会专家从法律、技术、伦理等多维度展开思辨。

有专家提出颠覆性观点,认为AI生成物的授权比例应突破传统门槛,无论人类贡献仅为10%或高达90%,均可授予知识产权,但收益分配需差异化处理——建议将低比例人类贡献的收益纳入行业基金或税收体系,以促进技术普惠。

另一位专家给出了借鉴开源社区与区块链机制的回应,主张通过分布式账本记录数据贡献值,构建动态收益分配模型,强调数据提供者可通过智能合约自动获得衍生收益,同时呼吁立法明确AI训练数据的授权规则,解决数据主体权益被忽视的问题。

某位律师从法律人格角度切入,明确AI仅作为工具存在,侵权责任应由人类主体承担,类比“取款机误吐钞案”指出AI侵权本质是使用者或开发者过错的延伸。他进一步区分AI在创作与技术研发中的不同法律地位:前者若人类提供核心问题定义,AI生成技术方案可视为共同发明;后者若技术方案完全脱离人类干预,现行专利制度可能失效,需引入“特别权利保护”。

同样另一位律师指出,应该聚焦数据合规性,强调数据来源合法性是知识产权讨论的前提,若训练数据涉及侵权(如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则下游生成物权属存疑,并以心理学研究项目为例,指出数据采集需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

其他专家从实践场景出发,区分自然人使用AI的两种模式:创作作品与开发技术方案。他认为前者因AI仅作为工具不构成作品,后者若技术方案具创造性,应突破“贡献度门槛”予以授权,但需警惕技术失控风险。

专家从专利审查角度提出,若技术方案未落入现有专利保护范围,即使训练数据含专利文献也不构成侵权,主张通过“权利要求比对”而非“训练数据溯源”判断侵权,避免过度限制AI创新。

另一位专家则从专利审查角度提出动态评估机制,建议通过合同条款灵活约定权属比例,而非固化贡献度量标准,并提议设立“衍生收益分配基金”,按数据贡献度向原始权利人支付补偿,以平衡技术创新与权利保护。

讨论焦点逐渐从混合创作中多方权益的价值量化与权属分割需突破传统“贡献识别”框架,转向“利益分配”导向。讨论中产生了多项建设性内容:

  • 按贡献比例差异化分配收益,例如将低比例人类贡献的收益纳入行业基金,促进技术普惠。
  • 明确AI训练数据授权规则,通过区块链等技术记录数据来源,保障原始权利人权益(如GPT侵权案例所示)。
  • 区分AI辅助创作与技术研发场景,对技术方案脱离人类干预的成果设立“特别权利保护”,避免专利丛林效应。
  • 将署名权、实施权、收益权解耦,允许拆分授权(如企业保留实施权、创作者享有署名权)。

总体而言,思辨问题二聚焦AIGC时代混合创作成果的权利分配与权属分割,讨论从“贡献识别”转向“利益分配”的可行性。与会专家就授权比例应突破传统门槛,按收益差异化分配问题,给出了数据合规是权属前提,需通过区块链等技术记录贡献值的统一观点。从法律角度上,认为AI作为工具,侵权责任归于人类主体,但技术方案若体现人类核心问题定义可视为共同发明;从专利审查角度考虑,需区分AI辅助创作与自主生成场景,前者适用发明人规则,后者需重构“创造性”标准。

图10 议题二讨论环节

思辨问题三:法律演进:现有制度框架需要何种范式革新?法律体系应对技术迭代应采取解构重塑还是兼容解释?

首先,本场思辨由智慧芽总裁助理张海华做引导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人工智能技术对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出了双重挑战:一方面需明确技术中立原则,法律应聚焦社会效果而非干预技术手段,避免因技术迭代频繁调整规则;另一方面需回应实践中的新型权益冲突。针对AI辅助发明,他提出应设立"衍生算法专利权"等独立知识产权类别,解决现有技术框架无法容纳人机协作创新的矛盾,这一主张体现了法律体系的解构重塑需求。在商标权领域,他强调需建立"显著性算法评估"标准替代传统主观判断,通过量化模型重构权利认定逻辑。针对跨境服务中的权属地原则与模型参数全球流动性的冲突,他主张采取兼容解释路径,在尊重地域性原则基础上,通过国际规则协调和技术治理创新实现动态平衡。


图11 张海华助理总裁做引导发言


某位专家从法律范式革新角度提出,AI法律人格的讨论应立足现实利益分配而非技术预设,需通过政治协商而非逻辑设计推动变革。他指出跨境数据流动的实质是数据主权冲突,尤其生物遗传数据跨境需严格遵循生物安全法管制,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已淡化,权利产生不依赖创作地点。对于AI生成物权属,他主张通过法律解释和商业实践解决,反对盲目创设新权利类别,认为技术问题可通过技术或商业途径化解。

一位技术专家聚焦AI模型特性,指出大模型存在不同程度的幻觉风险,需根据应用场景选择适配工具。他强调用户需理解模型局限性,避免超出能力范围的任务分配,同时呼吁建立动态知识更新机制以应对模型快速迭代。他批评当前对AI的盲目崇拜与过度恐惧并存,倡导理性认知技术工具的本质。

一位企业专家结合百度实践,提出自动驾驶等场景中数据合规的关键在于源头治理,需通过脱敏标注确保训练数据合法性。他警示跨境数据流动中敏感信息管控的复杂性,建议在数据采集阶段嵌入合规审查机制,平衡技术创新与法律风险。

一位博士生从隐私保护视角,指出技术信任危机源于算法黑箱与数据滥用,呼吁建立透明化评估体系。她建议通过第三方检测与算法解释性规则增强公众信任,同时反思法律滞后性问题,主张在制度设计中嵌入动态调整机制以适应技术发展。

其他发言者补充强调,AI辅助发明的权属认定需区分人类贡献度,商标显著性评估可引入算法量化模型,专利审查应注重技术方案的实际创新而非训练数据来源。多数观点认为,法律演进应采取兼容解释为主、局部重构为辅的路径,在维护体系稳定性的同时回应技术变革需求。

综合讨论,建议采取“兼容解释为主、局部重构为辅”的路径:在商标显著性评估、专利创造性标准等领域通过法律解释和扩张适用解决技术适配问题;在AI生成物权属、跨境数据流动等规则空白区,构建“技术治理+动态立法”机制,如设立衍生权利类别、数据贡献值分配基金等;同时需建立弹性法律生态系统,通过多方利益协商机制(如行业基金反哺、技术标准与法律规则联动)平衡创新激励与权利保护,避免过度干预技术发展。


图12 议题三讨论环节

本次活动的尾声,执行主席张绍群与李华康进行了总结性陈述。他们指出,虽然当前AIGC在知识产权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是在责任、权利、法律上并未形成一套标准的或者多方认可的政策或者规定,但随着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深入,通过社会事件的讨论和深度思考,我们有望形成一套动态演化的知识产权在AIGC时代的权属确认和分配机制。

本次活动结束之际,CCF YOCSEF总部候任AC委员王少华发表总结性讲话。他强调论坛应承担“思辨促进发展”的责任,呼吁以开放心态推动AIGC与知识产权融合,避免陷入形式化讨论,致力于打造具有社会价值的思辨平台。审协江苏中心李彦涛总审查师认为本次活动通过开放包容的思辨文化推动了技术与人文融合,未来需加强跨领域合作、动态调整法律规则以应对AI挑战,并注重青年人才培养以实现社会价值导向的可持续发展。

图13 总结环节


图文撰稿:李华康

修订审核:晁平复

排版发布:张露瑶



热门动态
2024-08-27
2024年8月3日,CCF YOCSEF合肥顺利举办技术论坛“从基座模型到终...
2023-05-05
AI为科学提供了强有力的工具和方法,帮助领域学者发现新的知识、...
2023-03-24
2023年3月18日,CCF YOCSEF成都在四川省成都市五岳宫街28号成都...
2023-03-02
近十年,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2023-01-12
2023年1月7日-8日,CCF YOCSEF成都在四川省峨眉山市峨眉山...
2022-11-13
CCF YOCSEF成都成功举办“当行为数据分析遇上云边智能”技术论坛...
2022-11-03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
2022-08-25
2022年8月20日,中国计算机学会(CCF)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CCF ...
2022-08-16
2022年8月13日下午,由中国计算机学会(CCF)主办,CCF YOCSEF成...
2022-08-16
   7月25日,由CCF主办、YOCSEF深圳承办,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
2025-04-07
CCF YOCSEF 总部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举办了观点论坛:“下一次人工智能寒冬:杞人忧天还是先见之明?”
2025-01-17
EDA(电子设计自动化)是用于辅助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制造...
2025-01-14
2025年1月11日,中国计算机学会(CCF)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
2025-01-13
AI for Science:探索人工智能重塑科学研究之路AI 会改变现有科...
2024-12-06
在信息技术的时代浪潮中,程序设计竞赛与训练成为培育创...
2024-10-24
2024年10月19日上午,CCF YOCSE昆明“AI技术如何赋能云南高原特...
2024-08-02
近年来国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但是在特色县域经...
2024-06-22
2024年6月22日下午,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昆明分论...
2024-05-14
同力同心,共筑未来——CCF YOCSEF昆明成功举办2024-2025年论坛...
2024-03-16
2024年3月16日上午,CCF YOCSEF昆明“AI助力,走进古滇之遗”技...
CCF聚焦